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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告天下】校园安全处党支部开展为师生服务主题党日活动

作者:校园安全处 时间:2022.03.07 点击量:3337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工信部等四部门批准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于2018年1月向社会公布,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2019年4月15日起将正式实施,届时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为此杭州市全面启动了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为方便我校师生办理电动车备案登记,校校园安全处党支部开展为师生服务主题党日活动:联合二校区属地交警部门(景区交警大队柳莺中队和西湖交警大队转塘中队)于3月9日、3月13日、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4月12日分别在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山北生活区、梦园教学区为师生集中办理电动车备案登记,期间共备案登记电动车650余辆,同时对师生进行驾驶电动自行车请戴好安全头盔的安全教育,得到了师生们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