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日
都说国很大,其实一个家;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国家北京市少年宫合唱团
听上去遥远神秘的国家安全,
其实与每个中国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作为当代大学生,关于国家安全,
你知道多少呢?
快来和豆豆一起好好学习一下吧!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指一个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时表示,要将国家安全明确列为头等大事。
2019年4月15日是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宣传教育活动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国家安全法》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保卫人民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对于公民和组织而言,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在义务方面,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
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做什么?
1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了安全意识,只能处处被动挨打,惶惶度日。我们必须意识到国际局势的错综复杂,主动学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知识,还要参加各类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树立忧患意识,维护国家安全意识。
近年来,国外敌对势力一直在策反中方相关人员来窃取机密,情报等企图大量渗透破坏国家安全,不少在校大学生被境外敌对势力所给出的金钱所引诱,走上不归之路。这给大学生敲响了警钟,要在大是大非面前辨清是非。
在这里豆豆提醒同学们:保护自身信息安全,不随意将个人信息传播,对于陌生电子邮件等小心谨慎,不要对他人泄露军事,科技,医疗等国家机密,电脑开启防火墙,防止信息泄露。
2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经济水平大幅度的改善,国家综合国力不断提高,我国在各项领域皆有大的突破的背景之下,一些社会问题在国外敌对势力操作之下,借机改变舆论风向,蛊惑大众,扰乱视听。
在国外敌对势力的操作下,新疆7·5事件,香港占中事件等一系列破坏国家稳定安全的事件不断发生。国家安稳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作为当代的大学生,知识青年,应努力学习知识,培养成熟的思想观念。在面对各种问题时,多一点冷静,少一分随波逐流。
3
在国家和平崛起的大背景下,传统领域的威胁正在减小,但是,非传统领域的威胁正在不断加大:经济,生态环境,信息,资源,恐怖,疾病,跨国犯罪,走私,非法移民等等。此类问题,更加需要我们去关注,研究。立志长远,为相关的安全问题献智献策。
4
说起危害国家安全,首先想到的就是间谍,这是电影大片里常常上演的,如007、FBI、CIA之类的人物。不要以为间谍行为离我们很远,间谍就可能在我们身边,同学们要警惕无缘无故的恩惠,拒绝免费提供的午餐。
当同学们发现身边有间谍在活动,请及时拨打电话:12339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国家安全局或公安局进行举报。让我们一起构筑人民防线,将威胁扼杀在萌芽之中!
·案例纪实·
案例一:90后廖某因为受QQ好友的蛊惑,拍摄军港停泊的军舰舰号提供给境外组织,以此来获取报酬,触犯了《国家安全法》,受到了法律制裁。
案例二:台湾间谍人员陈小自与大陆多名学生勾连,最终进入国家安全部门的视线。陈小自有时也叫陈佑诚,真实姓名是陈泰宇,1988年11月出生,台湾军情局间谍人员,近几年,陈泰宇在台湾政治大学、淡江大学、“国立”中正大学等高校物色大陆学生,实施拉拢策反。
哪些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 ①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②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 ③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④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⑤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同学们谨记: 国家安全重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