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告天下】关于加强清明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部门、各单位组织人员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学生公寓、重点部位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加强对物资、设备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二、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安委办〔2019〕7号),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尤其是清明期间雨水雷电明显增多,需提醒师生外出休闲、旅游、度假等活动要注意治安、交通以及防火、防雷击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安全。
三、清明节是我国民间祭祖扫墓的重要传统节日,更是一个远足踏青、亲近自然、催护新生的季节。师生员工要做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确保清明祭祀、踏青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办公室、实验室、教室等场所不允许留存现金和个人贵重物品,做到人走断电、断水、断气,关好门窗。
五、有关后勤部门要加强对服务区域的安全巡查,落实安全责任,督促学生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防丢失。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范措施,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和私拉乱接接线板,防止公寓内盗窃、火灾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六、清明时节春花绽放,来我校游玩踏青的市民每日络绎不绝,两校区须加强门卫管理和巡逻检查,尤其象山校区要加强林区巡逻,提醒进入林区人员不得携带火种,不得吸烟,确保林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