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李先生接到一条短信“您的小型汽车浙AS1F**于2018-02-01 03:25在杭州市[杭州]天成路 天成路秋涛北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请于收到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现在的电子警察还能拍远光灯?肯定有人和李先生一样有疑问吧。
长期以来,滥用“远光灯”一直是人们最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会使对向驾驶员或骑车人、行人在视觉上障碍甚至瞬间致盲,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据报道,2017年8月20日晚在四川省宜宾市就发生一起一辆大货车夜间会车时使用远光灯,导致对向面包车驾驶员产生视觉障碍,面包车与一名行人撞击后致行人当场死亡的恶性交通事故。大货车司机还为此承担了事故的责任。
以往,因无法及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公安交警在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时存在相应的难度。对此,杭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科技信息化处从服务一线实战出发,针对基层交警执勤执法需求,自主开发了一批专门针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违法行为抓拍的新型智能电子警察设备。
杭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信息化处民警鲁晓告诉小编,这批新型电子警察抓拍采用了视频分析技术,通过识别车辆大灯光源、光斑和光照度等元素来确定车辆是否启用了远光灯。一般的摄像探头是无法看清车辆大灯细节的,而杭州交警自助研发的新型电子警察使用的是经过强光抑制处理的摄像头,可以同时抓拍车辆的光源和光斑照片,然后通过照片的比对,判断车主是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
这种专门针对滥用远光灯的新型电子警察在拍摄每组违法行为时的证据都由四张照片和一段视频组成,其中三张照片详细记录违法车辆由远及近驶向路口的不同瞬间,记录下其使用灯光情况形成滥用远光灯的证据链,第四张是一张特写照片,清晰显示违法车辆的车辆号牌,同时视频则是清晰记录了整个行车过程。
今年初,杭州交警在城区几条主干道上安装了数套抓拍“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新型电子警察设备,经过近一个月的调试,现已正式投入使用。目前每天每个点位可以抓拍约20起“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所有数据经过工作人员审核后录入成为依法处罚的数据。
据了解,这种专治滥用远光灯“病”的新型电子警察将会在杭州市区的其他道路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