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 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假期学校安全,根据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17〕42号)文件和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做好高校寒假、春节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放假前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尤其是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仓库、街面房等重点场所,仔细排摸消防、治安等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落实安全措施和工作责任。
二、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关键岗位必须要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三、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管理。针对放假前后学生聚餐、娱乐活动频繁和盗窃、诈骗案件高发等特点,各学院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防火、防盗、防电信网络诈骗、防踩踏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注意节日期间大型聚会等娱乐活动的自身安全。岁末年初也是各类诈骗案件的高发期,有针对性开展反诈防范教育,有效减少和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放假前整理好自己的个人物品,衣柜、抽屉、箱包要上锁;不要在寝室里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手机、手提电脑、数码相机、首饰等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四、加强学生返乡、返校乘车和假期出游交通安全提醒,教育学生不乘坐“黑车”和超员车辆,严禁学生以个人、社团等名义开展租、包车业务,师生外出旅游等活动时应结伴而行,注意安全,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倡导文明安全出行,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切实保障人身安全。
五、加强门岗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携带贵重公、私物品出校必须持有所在部门签发的《携物出门证》,同时加大校园安全巡防力度,严防犯罪分子伺机进入校园作案。后勤服务部门在做好各自服务区域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宿舍(包括教室、资料室、办公室)内严禁任何外来人员留宿,严禁违规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
六、假期内校区如有施工项目,有关部门要及时到校园安全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中国美术学院施工装修单位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统一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做好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尤其消防、治安的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七、冬季天气干燥,易引起山林火灾,象山校区要做好山林防火工作,加强对山上游步道的巡查,严禁任何人在山林及附近使用明火,进入山林严禁吸烟。
八、根据学校2018年本科招生报名考试期间的整体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放假前应落实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措施,确保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报名考试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
九、上海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附中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应根据属地公安、消防、交警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有关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