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保发〔2017〕4号
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53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扎实做好暑假期间各项校园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对本部门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落实好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加强学生防人身侵害、防“校园贷”以及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教育。提醒师生员工在回家返校、外出旅游度假、暑期社会实践等期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学生要注意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到歌厅、酒吧、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不要在情况不明的水域里游泳、嬉水;不要轻易相信陌路相逢之人;不要食用生人提供的饮食品;不要随意将自己的有关信息提供给他人,防止上当受骗;学生外出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不测。 三、扎实开展校园安保,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一)学期结束前,各单位、各部门要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爆、防盗、防灾害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重点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配电室、实验室等重点安全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将各类设备、器材等贵重公共财物以及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贵重作品(如:书画、雕塑等作品)统一收存进库,妥善保管,以防被窃,对查出的隐患漏洞要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二)暑假期间,校园内在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基建项目,请主管部门及时到校园安全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中国美术学院施工装修单位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统一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并做好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尤其消防、治安的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假期内,将空闲的教室、实验室、食堂、公寓贴上封条,实施封闭管理。对必需使用的实验室、教室、图书馆和学生公寓,有关单位要实施准入制度,未经同意非相关人员不得出入,确保房舍、物品安全。各教学单位要提醒学生注意存放好自己的自行车、电动车,南山校区可以集中停放在地下自行车库,象山校区集中停放在山南学生宿舍和山北生活区。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实验室物品的使用管理规定,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的具体要求,加强对各类危险物品、管制物品存放、使用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和安全检查措施。重点要加强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因管理不严、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的爆炸、火灾等灾害事故。 (五)加强门卫管理,严格会客登记制度,控制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携带贵重公、私物品出校时,必须持有所在部门签发的《携物出门证》。象山校区要加强山林防火工作,严禁任何人在山林吸烟和使用明火。 (六)后勤服务部门应做好各自服务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学生离校前整理、存放好寝室内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格管理特殊原因批准留宿的学生,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留宿外来人员。假期无人居住的宿舍请贴上封条。 (七)因我院承办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健美操项目,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要求,9月4日起至9月16日象山校区禁止无关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部分区域和路段实行临时管制措施,教职工车辆和人员一律从1号门(杭新路东门)进出。 四、加强值班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落实暑假期间值班人员,严格值班制度。同时做好防汛防台等相关安全工作,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院办及有关领导,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上海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附中的暑假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属地公安部门的要求和本《通知》精神布置落实。 中国美术学院 2017年6月29日 中国美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