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教育

最新资讯

社 交

【圣火令】违规操作气焊引发火灾,三人被拘留!!!

作者:校园安全处 时间:2017.04.12 点击量:1977

4月3日18时30分许,上城区紫阳街道秋涛南苑3幢1单元楼顶发生火灾。接报警后,上城区消防大队出动10辆消防车,第一时间对火势进行控制,并迅速将起火扑灭,无人员伤亡。同时,上城区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对火场附近居民进行疏散,维护火灾现场秩序,并根据走访,对当天下午在楼顶进行气焊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控制。


QQ截图20170412193927.png

民警对违规操作人员郑某军开展询问


火灾扑灭后,上城区消防大队通过现场勘验,查明起火原因为防水施工明火作业时引燃(阴燃)周边可燃物起火成灾,直接财产损失8万余元。


QQ截图20170412193956.png

民警对违规操作人员王某泉开展询问


经上城区公安分局和上城区消防大队调查:4月3日下午,郑某军(男、44岁、萧山区人)没有进行动火审批,安排没有气焊资质的王某泉(男,58岁,萧山区人)和石某进(男,43岁,湖南省辰溪县人)使用气焊进行明火做业。由王某泉和石某进轮流持喷枪烘烤楼顶新铺设的SBS防水卷材,进行防水施工。下午17时左右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未认真检查施工区域的安全状况即离开,导致施工区域的杂物被阴燃引发火灾。


QQ截图20170412194015.png

民警对违规操作人员石某进开展询问



4月4日,上城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郑某军以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处以行政拘留15日,对王某泉、石某进以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

今年以来,上城区公安分局会同上城区消防大队查处无电焊上岗证,违规进行明火作业的案件十余起,行政处罚20余人。

消防无小事,火灾猛于虎!切记,明火施工作业一定要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QQ截图20170412194029.png



1、电焊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工作,施工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电焊施工证,严禁无证私自电焊施工。


2、单位、厂房需进行电焊作业时,务必对施工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方可进行电焊作业。


3、电焊作业时需检查周边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时对周边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杂物进行清理,避免引发火灾。




二维码1.jpg

欢迎关注

中国美术学院校园安全处


小豆豆向大家征稿啦!有关安全意识/防范措施的新闻、漫画、视频、自己创作的作品等等都可以向我们微信后台投稿哦~一旦采纳,小豆豆会送出精美实用的小礼品!【小豆豆在这里等着你(๑•̀ω•́๑)】


校园安全处联系电话:87200078(象山校区治安交通)

                        87200080(象山校区户籍咨询)

                               87164616(南山校区治安交通/户籍)